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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的通知

2018-04-12 09:09

各有关高等学校:

经研究决定,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含本专科协同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如下:

一、本科插班生录取最低分数线

(一)文科类分数线(五科总分/省统考三科总分)

韶关学院、韩山师范学院、岭南师范学院、肇庆学院、嘉应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广东财经大学、广州航海学院、五邑大学、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东莞理工学院

330分/180分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320分/170分

广东白云学院、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广东培正学院、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广州商学院、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广东科技学院、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250分/135分

 

(二)理科类分数线(五科总分/省统考三科总分)

韶关学院、韩山师范学院、岭南师范学院、肇庆学院、嘉应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广东财经大学、广州航海学院、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五邑大学、广东金融学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东莞理工学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260分/150分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260分/140分

广东白云学院、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广东培正学院、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广州商学院、广东科技学院、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220分/120分

 

(三)外语类分数线(五科总分/省统考二科总分)

韶关学院、韩山师范学院、岭南师范学院、肇庆学院、嘉应学院、广州航海学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290分/120分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270分/125分

广东白云学院、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广东培正学院、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广州商学院、广东科技学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230分/105分

 

(四)艺术类分数线(五科总分/省统考三科总分)

韶关学院、韩山师范学院、岭南师范学院、嘉应学院、广州美术学院、五邑大学

320分/160分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300分/150分

广东白云学院、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广东培正学院、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广州商学院、广东科技学院、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230分/115分

 

(五)体育类分数线(五科总分/省统考三科总分)

韶关学院、嘉应学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270分/150分

 

(六)职教师资类分数线(五科总分/省统考三科总分)

韩山师范学院、岭南师范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五邑大学

250分/140分

 

(七)退役士兵类分数线(五科总分/省统考三科总分)

200分/100分

各有关高等学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两条最低录取分数线上,依据实际招生计划总数,按考生五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二、本专科协同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录取最低分数线

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协同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录取最低分数线按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分别划定,以下院校各科类录取最低分数线(省统考两科总分)为80分。

招生院校:韶关学院、韩山师范学院、肇庆学院、嘉应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五邑大学、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东莞理工学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2018年4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