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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规定出台

2010-11-16 10:27

《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下称《调整方案》)今年正式实施,日前,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发出《关于做好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颁布了《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2010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


综合治理考试环境  严打考试作弊


《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和完善省、市、县国家教育考试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联络员制度,齐抓共管,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招生考试舞弊,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一是要利用高科技手段防范舞弊行为,今年高考期间要继续启用无线电监测站、无线电监测车对无线电专项电磁环境进行监听、监测和巡查,加强对考场周边非法无线电信号的监测。二是要加大打击力度,重点防范和打击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舞弊、雇人代考、内外勾结以及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通过互联网、手机等传播涉嫌泄密或诈骗信息、非法兜售作弊工具等行为。三要认真做好照顾加分审核和公示工作。凡是符合加分条件的“三侨生”及台湾省籍考生、省级优秀学生、各类竞赛奖项的获得者、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高水平运动员、体育尖子考生、省职业技能大赛优胜选手、外国语学校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试点高校的入选考生等,要由考生所在学校、相关高校和省、市招生办严格审核,并按规定进行公示。考生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直接向省招生办公室反映。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加分和录取资格。


 


继续深化招生“阳光工程”


《通知》指出,2010年要继续巩固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成果,并要进一步深化实施。《通知》要求,各高校要做好招生章程的编制和发布工作,要将学校的办学性质、办学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如实地体现在招生章程中,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平台,由省教育厅会同省招生办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向社会、考生公布。要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无计划招生,各高校一律不得点名录取。要进一步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考生填报志愿前,省招生办将公布考生投档排序或成绩分段情况;录取期间,省招生办将及时公布有关录取情况;录取结束后,各高校必须公布录取名单。各高校还要如实公布录取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阳光收费”。


文科/ 理科综合首次实施


我省是普通高中新课程试点省份,从2007年开始实施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高考改革方案,考试科目设置为“3+文科基础/理科基础+X”。根据高中新课程改革实施实际情况,我省对原高考方案进行了调整改革,并于2008年向社会公布《调整方案》,2010年起正式实施。《调整方案》中取消了X科,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同时,为配合实施《调整方案》,促进普通高中实施正常的高中教学计划,为高校输送更为合格、综合素质较高的人才,根据高中新课程实验改革的实际,我省建立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并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作为高考的组成部分,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高校招生录取适度挂钩,分层次作为高校录取要求,以确保普通高中按国家课程方案要求开足课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并满足多元化的人才选拔要求和多样化的高校招生制度需求。


今年报考普通高校文科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须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报考第一批本科院校时,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均须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第二批本科院校,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其以上;报考第三批专科院校,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一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其以上。


今年报考普通高校理科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须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报考第一批本科院校时,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均须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第二批本科院校,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其以上;报考第三批专科院校,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一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今年报考普通高校音乐类、美术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须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且至少须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今年报考普通高校体育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且至少须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本专科投档有所不同


由于2010年我省在文史类、理工类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含B类)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普通类提前批本科,体育、音乐、美术类本科以及专科层次院校2010年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今年高校录取时,本专科投档方式将有所不同。


根据日前公布的《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高校投档时,将按院校志愿组顺序投档。即先进行第一院校志愿组投档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组录取结束后,再进行第二院校志愿组投档录取。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考生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靠前的优先检索投档。《规定》明确,填报平行志愿的考生,按投档原则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组投档,或投档第一院校志愿组相应院校而被退档的,不再投档第一院校志愿组其他院校志愿,但可参加相应批次第二院校志愿组的排序投档。未能在第二院校志愿组投档,或投档第二院校志愿组相应院校而被退档的,不再投档第二院校志愿组其他院校志愿,但可参加征集志愿录取,或参加下一批次排序投档。


对提前批次和专科层次等非平行志愿批次的高校,《规定》明确,投档实行两次投档。第一次投档,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投第一志愿考生。第二次投档,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按补投第一志愿,及第二志愿、第三志愿顺序投档,一次性提供考生档案给高校择优录取。第二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再补档,安排征集志愿。其中: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投档原则及比例: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文科类、理科类招生计划,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1至1:1.2的比例投档,由高等学校择优录取。


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专业的投档原则及比例:省招生办公室根据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招生计划,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以一定比例按文化分总分或术科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术科统考的院校和专业,省招生办公室在文化总分和术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首先在文化总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术科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计划数的60%的考生档案;其次,在术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计划数的40%的考生档案,由院校择优录取。


投档模式的调整,对考生填报志愿有何影响?省考试院负责人介绍,今年正式录取时,对实施平行志愿和非平行志愿的高校,每批次都只提供两次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择优录取。在第二次投档录取结束,按投档原则、顺序未能投出的考生,以及在第二次投档而被高校退档的考生,将在当批次正式录取时不再投档。但考生可参加当批次征集志愿,或参加下一批次的录取。因此,考生填报志愿时,仍要注意志愿风险,志愿之间仍要有合理梯度,以增加录取机会。


体育专业提前录取


今年,普通高等学校将分四批进行录取,具体为:一、提前批:需军检、面试、政审的军事、公安、国防生、司法类普通专业及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飞行技术类文科、理科专业,华南师范大学的师范专业、华南农业大学的农林兽医专业,各高校体育、音乐、美术类专业。二、第一批:“211工程”院校和其他重点院校,以及经我省批准的参加第一批录取的院校。三、第二批:一般本科院校(A类)及本科院校设立的独立本科学院、民办本科院校(B类)。四、第三批:专科院校(或专业),也分A、B两类。同往年相比,今年,体育类专业首次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各批次高等学校录取日程初步安排为:


提前批本科录取高等学校:7月6日-7月26日,其中部队、公安院校录取时间7月6日-7月10日,体育、音乐、美术类本科院校(专业)7月6日-7月26日;


第一批录取本科高等学校:7月10日-7月18日;


第二批录取本科高等学校:


A类院校7月19日-7月27日;B类院校7月28日-8月5日;


3+证书类院校:8月6日-8月9日;


提前批录取专科高等学校:8月3日-8月9日;


第三批录取专科高等学校:


A类院校8月10日?8月16日;B类院校8月17日-8月23日。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二0一0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