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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培正学院2022年商务英语专业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办法(招生简章)

2022-06-25 08:16


一、学校简介

广东培正学院创办于1993年,是一所非营利性全日制民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也是广东省办学历史最长,富有现代大学理想的民办本科高校。学校以“培智、正德、尚行、立新”为校训,贯彻“公益办学、规范办学、诚信办学、特色办学、以生为本、质量至上”的办学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人才培养为中心、党建工作为引领、学科专业建设为重点、师资队伍建设为关键、科学研究为抓手、产教融合为路径,改进办学条件为保障,经过29载的历练奋进,学校现有本科专业44个,涵盖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和艺术学8个学科门类。如今学校环境优美、书香满园、名师荟萃、桃李芬芳。在新时代,学校紧跟时代步伐,改革不停、创新不断、奋斗不止,为创建国内一流大学而努力!

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作为大学本科后教育,是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经批准,广东培正学院2022年开展第二学士学位生招生培养工作。

二、招生对象

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政治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符合国家规定的高考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只接受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报考。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4.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1)大学英语六级(CET-6)大于等于425分

(2)托福(TOEFL)大于等于85分

(3)雅思(IELTS)大于等于5.5分

(4)专业英语四级(TEM4)合格及以上

(5)专业英语八级(TEM8)合格及以上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7月15日17:00,过时无效。

四、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

注:本校2022届毕业生每学年减免20%学费

五、报名方式及报名材料

(一)报名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7月15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79691181@qq.com,电子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第二学士学位报名”。

(二)报名材料

注:以上材料并统一压缩打包以“姓名+第二学士学位报名”命名,扫描件要求扫描为彩色、清晰的PDF文件,未按要求完成材料上报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六、考核、录取

(一)考核

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考生报名资料审核,符合条件者,学校统一命题,通知参加线上考试。

2.考试方式及安排另行通知。

(二)录取

1.根据学生考核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考核成绩相同时,按照以下英语水平达标审核结果择优录取,择优录取顺序如下:

(1)专业英语八级(TEM8)合格及以上

(2)专业英语四级(TEM4)合格及以上

(3)雅思(IELTS)大于等于5.5分

(4)托福(TOEFL)大于等于85分

(5)大学英语六级(CET-6)大于等于425分

同等条件下,依据所获与英语相关获奖证书择优录取。

七、报到、培养及管理办法

1.录取学生报到注册时,需要提供报名时的相关材料原件进行验证,如发现有作假现象,取消入学资格。

2.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采用全日制方式学习。第二学士学位教育项目的学籍管理、学费、资助政策等按照相应专业2022级本科生执行。

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给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第二学士在校期间,不得转专业。

八、监管保障机制

1.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及教务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录取后将对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3.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监督电话:020-86710904。

九、其他说明

1.学校按照教育部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工作,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2.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属广东培正学院招生就业处。

十、联系方式

广东培正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花都区赤坭培正路53号

咨询电话:020-86710202

传真号码:020-86710302

电子邮箱:479691181@qq.com

学校网址:http://www.peizheng.edu.cn

公众号:pzzsjyc(培正招生就业处)